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潭职院学工[2015]21号:关于做好2015年上半年非申请退学学生学籍清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3-29 | 编稿:汪石果

各二级学院:

根据《湘潭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湘潭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为切实做好2015年上半年我院非申请退学学生学籍清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  间

6月30日

二、对  象

非申请退学学生主要包括:自动离校退学、劝退退学、开除学籍退学学生等。凡达到以下退学条件,学生本人和家长又不申请办理退学手续的,可按照非申请退学学生情形予以处理:

1学生未经请假或请假条未批准逾期两周不到校注册的;

2学生休学停学期满,不办理复学手续的;

3学生因伤因病,经医治仍不能坚持学习的;

4学生一学期旷课超过60学时的;

5学生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6学生因其他原因,需进行非申请退学处理的。

三、流  程

对达到非申请退学条件的学生,可由二级学院向学生工作处提交非申请退学申请及相关材料→学生工作处研究并作出处理学生工作处下发处文件到二级学院二级学院学籍专办员报教务处教务处处长审批教务处学籍管理员办理手续。

四、要  求

1、高度重视,及时关注非申请退学学生的有关动态;

2、加强沟通,主动与学生本人和家长做好协调联系;

3、严格把关,做到理由充分、取证有力、流程规范;

4、送到到位,处理文件以书面形式通知学生和家长。

 


潭职院学工[2015]21号:关于做好2015年上半年非申请退学学生学籍清理工作的通知.doc

学生工作处(部)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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